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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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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新莊高中「雙語實驗班」設置辦法

 

110年6月8日學校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111年4月27日雙語班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

111年12月26日雙語班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

112年4月24日雙語班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

113年4月3日雙語班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

113年9月11日雙語班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

114年3月6日雙語實驗班教育委員會通過

 

一、實驗人數:雙語實驗班1班,班級人數以34人為上限。

二、甄選條件:當學年經免試入學管道,錄取進入本校之高一新生。

三、甄選資格:新生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同時符合以下標準者可提出申請。

(一)英語科達「精熟」(A++、A+、A)。

(二)數學、自然兩科達「精熟」(A++、A+、A)。

四、甄選方式

(一)甄選時間:新生免試入學報到後1週內辦理申請;申請截止後經本校「實驗班教育委員會」審核,依甄選總分採計方式(1)擇優篩選最多70名參與複試,於2週內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錄取名單。

(二)甄選分發順序:依甄選總分擇優錄取。

1.甄選總分採計項目

項目 說明
會考各科成績換算分數 A++(7分)、A+(6分)、A(5分)、

B++(4分)、B+(3分)、B(2分)

英語口試 文章朗讀30%、問答70%(表達與反應能力)
英檢證書加分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多益550分、劍橋英檢PET者加1分;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者加3分;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多益785分、劍橋英檢FCE者加4分;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者加6分。英檢證書擇優採計一項次。

2.甄選總分採計方式

(1)會考加權總分+證照加分(佔60%)

會考各科分數依加權採計(國文×1+英語×2+數學×2+自然×2+社會×1)+英檢證照加分

(2)英語口試(佔40%)

3.甄選分發:正取34人,備取5人。

4.同分參酌順序

英語口試→會考加權總分→會考英語科分數→會考數學科分數→會考自然科分數→會考國文科分數→會考社會科分數→寫作測驗級分。

五、轉出與轉入

(一)轉出

1.分組轉出:

學生於高一升高二時進行適性調整,依班群選擇意願進行調整,名單經本校「實驗班教育委員會會討論決議後公告。

2.申請轉出:

雙語實驗班之學生若興趣有所改變,得於第二學年起每學期期末主動提出轉出申請,經本校「實驗班教育委員會決議後,輔導學生轉出雙語實驗班並進入本校普通班就讀。

3.輔導轉出:

學生之學習或德行表現若有以下情事,本校「實驗班教育委員會會於每學年下學期第二次段考後召開會議討論並議決轉出名單。

(1)實驗班開設之特殊需求領域(實驗課程)不及格者。

(2)該學年上學期有任三學科不及格者(補考前)。

(3)該學年有考試作弊行為記小過以上者。

(4)該學年有小過處分(含)以上者(不含警告累計、不得功過相抵)。

(5)學生行為脫序或生活適應不良情形,足以影響實驗課程之進行或影響班級榮譽時,由導師、任課教師記錄提報,經「實驗教育委員會」同意後,輔導轉出,於次一學期至普通班適性就讀。

(6)未完成雙語班學生義務中兩項(含)以上者。

(7)符合上述1-6項學生每學年下學期第二次段考後由實驗班導師與主要任課教師(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科、歷史、公民、地理)及實驗教育委員會開會評估學生整體的學習表現,經會議共識需輔導轉出者。

(二)申請轉入

1. 期限:學年申請轉入(高一升高二、高二升高三),符合申請資格之普通班學生於教務處公告轉入申請期間提出申請。

2. 資格:

(1)前一學期智育成績排名,在全年級或班群排名前50%、且5次段考英文成績均達60分以上,並通過英文口語表達測驗。

(2)該學期無任何考試作弊行為者。

(3)該學期無任何小過處分(含)以上者(不含警告累計、不得功過相抵)。

3. 審核依據:

(1)依照申請學生之年級或班群成績,擇優錄取。

(2)若遇成績相同時,比序條件為英文→數學(A)成績擇優錄取。

4. 學生提出轉入申請後,若該年級雙語實驗班有學生轉出則由本校「實驗班教育委員會審查並決議錄取名額與名單。

5. 雙語實驗班學生如因記過以上處分受輔導轉出而進行救濟行為,在最終結果確定前,該名額以已轉出計算,名額提供其他學生轉入。救濟最終結果不影響已經轉入者之就讀權益。

6. 因應高二奇偶數班級課程對開,高二下學期雙語班學生只予轉出、不予轉入。

7. 為符合適性學習原則,「實驗班教育委員會得邀請班級導師及任課教師共同討論學生之學習狀況及課程執行成果,並進行班級人數及成員之微調。學生升高三後,班級成員原則上不再異動,直到畢業。

六、雙語實驗班學生義務

(一)畢業前須至少報考一次相當於CEFR架構B2等級的英語檢定。

(二)畢業前至少參加一次校內外競賽或發表,以及一次跨校交流活動。

(三)畢業前以英語文發表一份專題作品。

(四)每學年寒假與暑假期間至少各參加一次校內或校外舉辦的營隊活動。

(五)每學期間至少參加兩次校內舉辦的工作坊、講座或活動。

七、雙語實驗班學生仍可參加本校大學校院繁星入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