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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助金
發佈日期 2026 年 7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輔導處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9
公告內容

一、依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辦理。
二、證明文件,如下說明:
(一)身心障礙學生,得申請「成績表現優異」或「獲各縣市政府以上機關或外國政府機關表揚之特殊表現」,所需文件如下:
1、申請成績表現優異者:身心障礙證明或鑑定證明、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學業證明。
2、申請特殊表現者:身心障礙證明或鑑定證明、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獲各縣市政府以上機關或外國政府機關表揚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等。

(二)資賦優異學生,得申請「獲各縣市政府以上機關或外國政府機關表揚之特殊表現」,所需文件為資賦優異學生資格證明(如:特教通報網截圖)及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獲各縣市政府以上機關或外國政府機關表揚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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