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2學期身分別減免學雜費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重要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82 公告內容 說明: 依據目前政策,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全部學生免學費,不需另外申請,若有未來有政策異動將再另行調查。(雜費、書籍費等其他費用仍需繳交) 具其他減免身分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書,並於114/1/6(一)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連同申請書繳交。 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學生,請繳交資料至總務處出納組。 特殊境遇家庭學生,請繳交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 原住民生、軍公教遺族子女,如曾有提出申請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本組將沿用資料辦理;新辦理者,請繳交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 請留意上述各項申請所提供的證明書,需為新年度(114年)或效期涵蓋至114年之證明。 相關附件 【2024-12-24】113學年度第1學期秩序比賽成績-第17週 【2024-12-24】轉知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13學年度前導計畫「彷彿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