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2031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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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3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9 |
公告內容 | 自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採至多10天自主健康管理免隔離政策(快篩陰性時,可提早解除自我健康管理),調整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假規定等配套措施。 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假別規定方面,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在學生前述天數之病假期間,可請防疫照顧假。教職員工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第6日以後,如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相關規定見旨揭指引之「伍、相關假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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