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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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1 月 25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 公告類別 | 來文宣導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9 |
| 公告內容 | 本市各校至少申請1社群,學校若已申請本社群計畫第5頁中經各科室認列之教育部或教育局課程與教學相關專案計畫,始得免申辦本社群計畫。 一、115學年度社群分類如下: (一)甲類:班經輔導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二)乙類:共備精進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三)丙類:主題實踐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15,000元。 (四)丁類:課程研創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20,000元。 二、各校甲、乙、丙、丁四類可申請群數上限如下: (一)12班以下:甲類1群、乙類1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二)13至25班:甲類和乙類合計2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三)26至48班:甲類和乙類合計3群、丙類2群、丁類1群。 (四)49班以上:甲類和乙類合計4群、丙類2群、丁類2群。 三、四類社群均可申請跨校及跨教育階段別社群,申請時,由單一學校代表提出,辦理社群活動時,由申請學校發文至跨校社群成員所屬學校,請該校同意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參加;丙類、丁類跨校或跨教育階段別社群不列入群數上限之計算。 四、115學年度社群計畫之申請表主要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推動主軸 1、更加多元化,例如增列SEL社會情緒學習、寫作教學與評閱、融合教育、學習媒材研發、行動研究等選項。 2、本局雖已有「數位學習專業社群計畫」可供各校申請,但學校如擬於本計畫申請數位社群計畫與經費,仍可提出申請,於「其他」選項下撰寫主軸名稱即可。 (二)社群內容概述 1、採羅列方式說明。 2、須包含:社群主題、社群成員身分(此社群之組成有哪些領域或職務者)、執行方式、活動內容與發展歷程(例如是否為延續性社群)。 八、有意申請社群教師,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洽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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