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重要事宜: |
一、申請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請務必依各校系(組)學程規定,完成:1. 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確認作業:請至本委員會上傳系統完成。
2. 繳交複試費用或其他各校規定之報名程序:請至各校網站查詢。 |
二、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1. 開放時間:114.5.1(四)09:00起至各校所訂上傳截止日止。
2. 每日系統開放時間:09:00起至21:00止,21:00系統將準時關閉。
3. 請至申請入學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進行上傳作業。 |
三、系統使用注意事項:1. 每日21:00系統將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務必儘早作業並預留上傳時間!!
2. 建議申請生使用電腦開啟Google Chrome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登入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3. 系統請勿閒置過久,避免系統自動登出! |
四、上傳注意事項:1. 登入密碼為先前於甄選委員會自行設定之密碼。
2. 考生於日前測試版所上傳(勾選)之檔案不列入正式資料,亦不會傳送予各通過篩選校系,請考生務必於正式系統內依校系規定之截止日前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3. 考生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5學期修課紀錄、第5至第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資料有誤,應於該校系上傳截止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反映,未依限反映者,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
4. 考生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前,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或重新勾選),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資料內容時,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或重新勾選)。惟若審查資料一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每一大項資料是否完整後再行確認。
5. 甄選委員會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後,逕將考生已完成上傳確認之審查資料及曾上傳(勾選)但未確認之審查資料轉送各大學。考生得否補件、抽換或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依各大學規定辦理,考生不得異議。 |
※第1至第4學期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資料已於測試版期間提供考生核對,依簡章規定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
※考生若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期間,未曾自行上傳(勾選)任一項審查資料者,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資料將不主動轉送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