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業經教育部114年9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4763A號令廢止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設備組
公告類別 重要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6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4763D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則係因62年7月25日修正公布之教育部組織法第25條規定業已刪除,致失其依據,且已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規範相關事項,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廢止旨揭規則。
三、若對本法規命令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孫科員(電話02-7736-7973)。
四、檢送教育部114年9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4763A號令影本1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