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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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77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暨「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
二、旨揭學雜費減免按教育部修訂「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略以,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免納學費者,以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為限。本局比照辦理,即具該身分學生如已依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可另申請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之60%。
三、請各校確實公告申請資訊,並請具備申請資格之學生家長,先逕洽各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戶籍設於外縣市者,請向戶籍地社會局或鄉鎮區公所申請)。
四、檢附113學年第1學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補助費」申請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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